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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法律解析
兒少

惡質情侶毆打少女逼賣淫

一名蔡姓女子和陳姓男友,去年收留未成年國中少女,竟媒介到汽車旅館性交易,少女受不了兩度逃跑被抓回,慘遭水管毆打還逼簽本票。蔡女和陳男認為國中少女應召生意絡繹不絕,又透過友人找來兩名國中少女接客,以幼齒風打出名號,後來其中一名少女報警求助。檢警依兒少性交易罪嫌起訴蔡女和陳男。
 
法律解析

事件中蔡女與陳男媒介未成年國中少女到汽車旅館性交易,已觸犯刑法第221條(強制性交罪),因為此次事件共犯有兩人且又對被害人施以凌虐,加重為刑法第221條(加重強制性交罪)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 
無知的國中、高中少女時常為了購物慾望,而遭身旁不肖朋友利用,提出高薪資工作誘惑少女到聲色場所進行性交,直到後悔反抗才了解到自己被誘騙,想尋求協助時,反遭拘禁、毆打、恐嚇。身為家長的我們,如果發現子女身上突然有高額金錢收入時,應該注意子女的工作場合,不要因為我們的一時疏忽,導致子女誤入歧途,內心產生性侵陰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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