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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少

和少女上床 傳LINE被她父發現

廖姓男子日前在路上搭訕高一女學生玲玲(化名),雙方僅2週就成為男女朋友,廖男還2度帶玲玲上摩鐵,事後傳LINE給玲玲時,不知該門號已改為玲玲父親所用,2人戀情因此曝光,玲父氣得控告廖男性侵。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認定廖男首次與玲玲嘿咻時,她尚未滿16歲,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廖男起訴。
檢方傳喚廖男出庭,他承認有和玲玲發生關係,但辯稱玲玲在10月底已滿16歲,他於11月才帶她上摩鐵嘿咻。檢察官發現2人進入摩鐵的時間為10月中,當時玲玲並未滿16歲,廖男才坦承犯行,稱當時有給玲玲2000元零用錢,但並非對價關係。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(自由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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