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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法律解析
債務、詐騙

自以為人氣高漲 匯錢後才知攏係假

正妹示好攏係假!藝人黃某開發交友軟體,打藝人光環,宣稱會員有五十萬人,卻遭控冒用二十萬正妹名義發訊息給男會員,令男會員誤認自己人氣高漲;一名型男指控收到五百名正妹簡訊,先付千元看內容,再花九百九十元回覆訊息,卻發現正妹們根本沒傳訊,氣得提告詐欺、偽造文書等罪,並以一人兩千、十萬會員估算後,求償兩億元。另名會員本想自認倒楣,未料刷卡入會,卻被盜刷七萬餘元,氣得報案討公道。
 
兩性專家直言,台灣交友軟體開發公司不注重社會責任,這種「主動」幫女生打招呼的方式,會造成女性困擾及危險。
 
法律解析

該軟體冒用女會員發訊息,已涉及刑法第210 條 (偽造變造私文書罪)偽造、變造私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然而害男會員因偽造的訊息而付費,則涉及刑法第339 條 (普通詐欺罪)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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