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位置:首頁 > 話題探討

免費法律諮詢專線(服務時間)
0800-555-336(00:00 - 06:00) 0800-555-655(06:00 - 12:00) 0800-822-111(12:00 - 18:00) 0800-822-007(18:00 - 00:00)

話題探討

身為一位徵信執業人員,在初入徵信業之時,會碰上什麼樣的反對與阻力,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如此義無反顧,願意承受這些壓力,盡心地完成每一位委託人的請託;而在業務執行的時候,又會遇上什麼樣的突發狀況,又是如何巧妙地化解危機。徵信執業人員的酸甜苦辣,將一一在此呈現!

免費法律諮詢
  • 返回列表
  • 上一則
  • 下一則

沒有去登記結婚,修法後都不算結婚

我在網路上認識了前夫,兩人因為相談甚歡,因此交往三個月後,我們就閃電結婚,但婚後不到一個月,我們就因為個性不合,所以兩人協議離婚。一開始就沒有去登記結婚,所以離婚協議簽好後,我們也沒有去辦理離婚登記。過沒多久,我發現自己有了身孕,因為一直找不到前夫,所以孩子生下來後,跟著我姓而父親欄依舊空白。最近朋友告訴我,有看到前夫另結新歡,當我找到前夫時,還親眼看見兩人正在親熱,但前夫跟我說,兩人沒有辦理結婚證據,所以沒有全力抓姦。想請問一下,我們兩人的婚姻到底有沒有效力,而我有抓姦權利嗎?

離婚專家論述

若兩人是在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結婚,只要有公開儀式婚姻就算有效,但若是再之後才結婚,那就算是無效,因為修法過後已經正式採用登記式,一定要到戶政單位辦理結婚手續,婚姻才算是有效力。如果兩人婚姻有效力,又沒有去辦離婚登記,那兩人就還算是夫妻,當然就有抓姦權利,還可以蒐集外遇證據,在六個月內提出通姦告訴,甚至進一步要求賠償。現在有許多閃婚夫妻,在還沒完全認識對方時,決定進到婚姻狀態,對於婚後生活,真的是一個很大的賭注。優良徵信社推薦您,大愛徵信社有專業婚前徵信服務,幫您調查對方的學經歷、是否有隱疾、財務狀況等等,給我們一個機會,幫您預防一切不幸的開始,為您的婚姻做把關。若有任何法律問題,也歡迎撥打免費專線詢問。

免費法律諮詢網法律諮詢離婚台北法律諮詢台中法律諮詢